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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多久?
释义
    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一、交通事故调解的相关内容
    1、调解申请的提出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2、调解开始的时间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二、车祸死亡多久能处理完
    1.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三、事故处理的流程?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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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3: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