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新农村建设 的时候,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是需要制订 土地征收补偿 方案的,补偿方案制订后要进行公告,并且听取被征地的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和农民的意见。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