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存证据是否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
释义 | 证据登记保存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只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什么 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 1、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审讯的强制方式; 2、取保候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责令部分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3、监控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在规定期限内离开住所或者指定住所,监视其行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逮捕: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解送某些地方羁押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被抓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所以抓获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属于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 民事强制措施指的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人采取的强制手段。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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