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登记保存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
释义 | 法律分析:证据登记保存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主要包括,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如拘留;对财物的各种处置,如对财物进行查封、对财务进行扣押和冻结;查封场所或者住宅的进入限制;冻结其存款,或者限制汇款行为以及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 一、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哪些方面 我国《行政强制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含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所采取的措施。 二、行政赔偿范围有哪些? 行政赔偿的范围即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范围。如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等等侵犯人身权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等等侵犯财产权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城管扣押物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扣押财物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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