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属于当事人父母共有的住房,在他们过世之后,需要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的,按照当事人父母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即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住房。 需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需要签署放弃协议。 得到继承公证书,由被选定继承人到住房所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