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诉讼保全担保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担保公司在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签约;申请人与担保公司就提供担保服务签约并由担保公司向相关人民法院出具《担保函》;担保公司委派专人进行案件的保后跟踪。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诉讼保全担保是谁交 一般是由担保人进行交纳。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诉讼中的保全,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即担保不是必须的,法院在这里有裁量权,担保人提交人民法院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担保公司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