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被诉无效行政行为是否有时效 1、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处行政行为无效的,有时效的限制。 2、起诉时效是6个月,从行政行为作出时开始计算。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是怎样的 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是指行政行为何时开始生效的规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即时生效。它是指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对相对人立即生效; 2、受领生效。它是指行政行为须为相对人受领,才开始生效; 3、公告生效。它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的内容采取公告或宣告等有效形式,使相对人知悉、明了行政行为的内容,该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才开始生效; 4、附条件生效。它是指行政行为的生效附有一定的期限或其他条件,在所附期限来到或条件消除时,行政行为才开始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