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制服,也没有特殊的证件,纪检监察人员只有所在单位的普通工作证件。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着装行为,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实行统一着装,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依法行使检察权的需要。检察制服是检察人员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时统一穿着的制式服装。检察徽章是证明检察人员身份的专用标识。 第三条 检察人员在下列工作中,应当穿着检察制服,佩戴检察徽章: (一) 出席法庭; (二) 进行刑事案件现场勘查; (三) 到监管场所进行检察,执行死刑临场监督; (四) 接待来访群众; (五) 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六) 其他要求着装的公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