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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刑犯的债务怎么处理
释义
    死刑犯生前欠下的债务由其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人恶意欠钱会判死刑吗
    关于债务人恶意欠钱会判死刑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债务人恶意欠钱会判死刑吗?
    不会,欠钱不还不会被判刑,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准备以下材料提起民事诉讼: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恶意欠钱不还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三、恶意欠钱不还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强制执行?
    1、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四、恶意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
    1、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
    虽然恶意欠钱不会判死刑,但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绝还钱也构成违约,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债务人通过转移财产等行为拒绝履行还债义务的,在起诉之前还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胜诉以后债务人不还钱的可通过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相关内容:别人欠钱不还怎么追债?
    在当今经济发展比较快速的情况下,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难免会涉及债务债权关系,也有很多别人借钱不还的情况发生,那么别人欠钱不还要怎么追债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别人欠钱不还追债绝招
    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
    进入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能够防患于未然才是规避追债风险的最高境界。“首先是要对商业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实现对对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调查。”法官说。
    发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
    李代桃僵催款兵法——设定抵押与担保
    “李代桃僵催款兵法”的巧妙即在于用债务人的担保或抵押财产来解决债务,抵押追债是债权人藉以催追债务的万全之策。
    1、设定抵押权在实践中,设定抵押权的方式情形大致如下:
    (1)在有关经济合同的主文中直接订有抵押条款。
    (2)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书机抵押合同或协议
    (3)无需另订抵押协议或合同,而是将抵押的有关内容在原债权文书中写明。
    (4)既无书面抵押合同或协议,也没将立抵押的情况载于原债权文书,只是在客观上形成了某种抵押事实。
    2、行使对抵押物的占有权及其例外情形。
    (1)根据抵押合同,由抵押权人行使对抵押物的占有权。
    (2)根据抵押合同,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
    3、实现抵押权李代桃僵,在发生借贷关系时,事先设置担保或者用抵押物品代替债务,是追债公司应该采用的安全防范措施。俗话说,无商不奸 。商场中尔虞我诈的现象是经常发生的,“皮包”公司,“绣花枕头外面光”这一类的公司、企业也不在少数。因此,设置担保,预先留一手还是完全必要的。
    缩减追债的时间——合同约定仲裁节约时间
    立完案,法院查封对方财产后,企业应充分准备材料,积极应诉,使判决能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证据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阶段,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一般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利用审限转移资产、拖延时间是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惯常手法。这对一些急于要钱的当事人来说是比较难受的。
    面对法院时效上的问题,一些对现金流动要求比较高的当事人也可在最初签合同时与对方约定发生问题时通过仲裁解决,明确约定仲裁地点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便可以申请执行,不需要经过二审,如此,可满足时间快捷的要求。
    普通追债方式
    直接了解,当面追债
    很多债务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问,导致对方也赖皮一样不还的。追债的第一步当然是要直接了解的问清楚,当面提出。这样一来可以让对方明确所欠债务,二来也表达自己的意向。
    书面通知,避免姑息养奸
    进入市场经济,发生经济纠纷在所难免,但一旦发生,就要果断出击。”如果是因为欠债发生纠纷,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很多货款纠纷案件,最终无法追回货款都是由于当事人“姑息养奸”造成的。
    发律师函震慑债务人
    到法院起诉前,向对方发律师函,给对方法律的震慑,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也是可以考虑的方法。
    诉讼追债
    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
    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
    注意执行时效
    “诉讼双方中有一方是个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一年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效的,双方都是法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半年时间内申请执行才是有效的。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两位法官都认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问题必须引起申请执行人的重视。记者了解到,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一律师在代理一经济纠纷案件胜诉后,从法院领回判决书,由于事情较多,忘了告诉当事人,也没有申请执行,等发现时已过了执行时效,无法申请执行,40多万的胜诉款无法追回。当事人一怒之下就把该律师告上法院。虽然这样的事不多,但作为教训也很值得债权人吸取。
    注意事项
    关于证据及财产线索的收集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进行。
    配偶的去世债务怎么怎么处理
    配偶死亡,债务的处理:
    1、如果属于死亡一方的个人债务,则不用偿还。
    2、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在生存一方行使追偿权时,一般不会影响对子女和女方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婚内的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2、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该夫妻的婚后生活的。
    人死后债务怎么处理,借款人死后债务怎么处理
    人死后债务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一、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就由债务人的配偶负责偿还。
    二、如果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有担保人的,那么债务就由担保人负责偿还。
    三、如果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没有担保人的,那么就由继承了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来偿还债务;如果没有人继承遗产的,那么用债务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置换怎么处理
    债务置换的处理:
    1、由银行购买,是地方政府和商业银行正常契约行为。比如商业银行A直接动用超储购买用于置换商业银行B对城投贷款的债券。对整体商业银行来说,表现为超储不变,仅资产结构改变,由高息短期贷款变为低息长期的债券。
    2、引入央行,央行通过PSL或再贷款给商业银行A(或政策性银行)去购买用于置换商业银行B对城投贷款的债券,有点类似QE,并且可以绕过《中国人民银行法》29条的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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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