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董事会的主要职权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如下:
    1、开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计划;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8: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