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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3098年维修基金发票找不到,有复印件,能补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一、维修基金没有了怎么补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请问出院发票丢失,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怎么办?
    一、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反映此事丢失发票原件保险公司之所以不赔付,主要担心是投保人重复报销的问题。简单点来说,如果小王拿了发票原件去向另外一家A保险公司进行报销,然后以发票丢失为借口,让医院开具发票丢失证明以及在发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那么,保险公司B如果报销的话,投保人等于重复拿到了保险金。保险公司的担心其实并无道理,但是这需要保险公司自己来证明投保人重复报销。在没有具体证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能进行拒赔的。所以遇到这种事第一步就是直接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理赔申诉,如果申诉不通过,那么可以走第二步。二、打12378进行投诉如果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申诉依然无法解决,那么可以尝试打保监会投诉电话12378进行投诉。因为发票原件丢失,保险公司是不能以这个为理由进行拒赔的。根据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有关证明和资料并没有指一定是发票的原件,只有这些资料能够证明保险事故发生以后真实的损失且客观存在就行了。所以,这也是可以向保监会进行投诉的理由。三、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如果保监会介入以后,保险公司依然不予理赔。那么可以起诉保险公司。目前网上已经有多起因发票原件丢失而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但是起诉到法院以后,法院都判保险公司败诉。所以真的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不用害怕,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拒赔是不合理的。如果跟保险公司申诉以及投诉到保监会都无法解决的话,那就尝试法院起诉吧,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败诉的概率还是非常大的。另外,很多人可能都购买了重疾险,一些人总认为重疾险就是确诊以后就会赔付,一些保险营销人员也会宣传购买重疾险只要确诊就会赔付。一、被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1.发生事故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在保险合同中,会明确规定保险的保障范围以及免责条款,也就是什么情况下赔,什么情况下不赔。如果发生的事故不在保障范围以内,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理赔责任的。因此在买保险时,详细阅读理赔条款很重要。2.投保时为如实告知如果消费者投保时抱有侥幸心理,没有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而是选择带病投保,出险后保险公司若调查出来,那么很可能会被拒赔,甚至不会退还已交保费。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不止这么多,但是若碰到保险公司无理由拒赔我们应该怎么做呢?二、怎样投诉保险公司拒赔1.与保险公司沟通如果碰到无理由理赔的情况,那么可以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全国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如果客户确实符合理赔条件,那么保险公司一定会依据保险合同规定进行理赔。2.向银保监会投诉12378是保监会专门开通的保险消费者维权投诉热线,如果大家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果,可以通过拨打12378进行投诉。如果情况属实,那么银保监会将会通知保险公司处理。
    我买个车库用交维修基金吗。
    使用维修基金的方式是: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由专户管理银行将物业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请问出院发票丢失,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怎么办
    一、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反映此事丢失发票原件保险公司之所以不赔付,主要担心是投保人重复报销的问题。简单点来说,如果小王拿了发票原件去向另外一家A保险公司进行报销,然后以发票丢失为借口,让医院开具发票丢失证明以及在发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那么,保险公司B如果报销的话,投保人等于重复拿到了保险金。保险公司的担心其实并无道理,但是这需要保险公司自己来证明投保人重复报销。在没有具体证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能进行拒赔的。所以遇到这种事第一步就是直接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理赔申诉,如果申诉不通过,那么可以走第二步。二、打12378进行投诉如果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申诉依然无法解决,那么可以尝试打保监会投诉电话12378进行投诉。因为发票原件丢失,保险公司是不能以这个为理由进行拒赔的。根据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有关证明和资料并没有指一定是发票的原件,只有这些资料能够证明保险事故发生以后真实的损失且客观存在就行了。所以,这也是可以向保监会进行投诉的理由。三、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如果保监会介入以后,保险公司依然不予理赔。那么可以起诉保险公司。目前网上已经有多起因发票原件丢失而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但是起诉到法院以后,法院都判保险公司败诉。所以真的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不用害怕,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拒赔是不合理的。如果跟保险公司申诉以及投诉到保监会都无法解决的话,那就尝试法院起诉吧,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败诉的概率还是非常大的。另外,很多人可能都购买了重疾险,一些人总认为重疾险就是确诊以后就会赔付,一些保险营销人员也会宣传购买重疾险只要确诊就会赔付。一、被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1.发生事故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在保险合同中,会明确规定保险的保障范围以及免责条款,也就是什么情况下赔,什么情况下不赔。如果发生的事故不在保障范围以内,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理赔责任的。因此在买保险时,详细阅读理赔条款很重要。2.投保时为如实告知如果消费者投保时抱有侥幸心理,没有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而是选择带病投保,出险后保险公司若调查出来,那么很可能会被拒赔,甚至不会退还已交保费。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不止这么多,但是若碰到保险公司无理由拒赔我们应该怎么做呢?二、怎样投诉保险公司拒赔1.与保险公司沟通如果碰到无理由理赔的情况,那么可以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全国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如果客户确实符合理赔条件,那么保险公司一定会依据保险合同规定进行理赔。2.向银保监会投诉12378是保监会专门开通的保险消费者维权投诉热线,如果大家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果,可以通过拨打12378进行投诉。如果情况属实,那么银保监会将会通知保险公司处理。
    维修基金交多少才合适?
    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是根据产权面积为准的。1、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2、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3、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申请维修基金怎么申请?
    房屋维修基金的申请应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由专户管理银行将物业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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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1: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