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维修基金的发票丢失了可以去缴纳维修基金窗口补办,只要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去窗口进行查档核实,由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到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拿声明报纸,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