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本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百分之一百);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本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