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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男性有陪产假吗
释义
    男性有陪产假。劳动法男职工产假规定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政策,每个地区的陪产假都不一样,但是一般大概都是15天左右。陪产假,指的是希望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而独立的男性带薪陪护假,为女性分担生育责任提供机会保证,将会是立法理念的一个重大飞跃,表明在性别平等方面的立法朝着先进的理念又迈出了一大步。
    陪产假,指的是希望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而独立的男性带薪陪护假,为女性分担生育责任提供机会保证,将会是立法理念的一个重大飞跃,表明在性别平等方面的立法朝着先进的理念又迈出了一大步。但是男性陪产假并不是各个地方都有的。虽然个别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近似于陪产假的规定,但是,究竟如何实施,还要看当地的政策。
    陪产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法律依据:
    全国各地陪产假规定:
    北京:《北京市⼈⼝与计划⽣育条例》第⼗⼋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职⼯,按规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
    外,享受⽣育奖励假三⼗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五天。⼥职⼯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资、
    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合同。
    ⼴东:《⼴东省⼈⼝与计划⽣育条例》第三⼗⼀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的夫妻,⼥⽅享受三⼗⽇的奖励假,男⽅享受⼗五⽇的陪产
    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四川:《四川省⼈⼝与计划⽣育条例》第⼆⼗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育⼦⼥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育假60天,给予男⽅
    护理假20天。⽣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资福利待遇不变。”
    湖北:《湖北省⼈⼝与计划⽣育条例》第三⼗三条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的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
    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资、奖⾦照发。
    江西:《江西省⼈⼝与计划⽣育条例》第四⼗三条符合法律、⾏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
    ⽇,并给予男⽅护理假⼗五⽇。假期⼯资和奖⾦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西:《⼭西省⼈⼝与计划⽣育条例》第⼆⼗五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符合本条例规定⽣育⼦⼥的,⼥⽅在享受国家
    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男⽅享受护理假15⽇。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员同等的待遇。
    ⼭东:《⼭东省⼈⼝与计划⽣育条例》第⼆⼗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育⼦⼥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并给予男
    ⽅护理假七⽇。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安徽:《安徽省⼈⼝与计划⽣育条例》第三⼗七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育⼦⼥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天;
    (⼆)男⽅享受⼗天护理假;夫妻异地⽣活的,护理假为⼆⼗天。
    职⼯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资、奖⾦、福利待遇。
    天津:《天津市⼈⼝与计划⽣育条例》第⼆⼗⼆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的,男⽅所在单位给予七⽇护理假,⼥⽅所在单位增加⽣育假
    (产假)三⼗⽇;不能增加⽣育假(产假)的,给予⼀个⽉基本⼯资或者实得⼯资的奖励。参加⽣育保险的,按照⽣育保险的规定执⾏。
    浙江省:《浙江省⼈⼝与计划⽣育条例》第三⼗条2018年1⽉1⽇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资,并计算⼯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男⽅享受⼗五天护理假,⼯资、奖⾦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西:《⼴西省⼈⼝与计划⽣育条例》第⼆⼗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五⼗⽇,同时给予男⽅护理假⼆⼗五⽇。休假期间的⼯资、津贴、补贴和奖⾦,其⼯作单位不得扣减。
    宁夏:《宁夏回族⾃治区⼈⼝与计划⽣育条例》第三⼗七条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
    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资、奖⾦照发。
    福建:《福建省⼈⼝与计划⽣育条例》第四⼗⼀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五⽇;符合本条例⽣育⼦⼥的夫妻,⼥⽅产假延长为⼀
    百五⼗⼋⽇⾄⼀百⼋⼗⽇,男⽅照顾假为⼗五⽇。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上海:《上海市⼈⼝与计划⽣育条例》第三⼗⼀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育假三⼗天,男⽅享受配偶陪产假⼗天。⽣育假享受产假同等
    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资,按照本⼈正常出勤应得的⼯资发给。
    河南:《河南省⼈⼝与计划⽣育条例》第⼆⼗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
    再增加婚假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个⽉;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
    视为出勤。
    ⽢肃:《⽢肃省⼈⼝与计划⽣育条例》第⼗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育⼦⼥的,⼥⽅享受产假180天;男⽅享受护理假30天。
    职⼯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资、奖⾦、福利待遇不变。
    云南:《云南省⼈⼝与计划⽣育条例》第⼆⼗⼆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作⼈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的,除按照国务院《⼥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延长⽣育假60天,男⽅给予护理假30天。
    产假新规定必须享受的假:
    国家规定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个婴⼉)。⼥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
    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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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3:5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