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后可与继子解除关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由于生父母离婚,带子女再婚而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如果另一方生父或生母因其他原因要将子女领回收养,经双方协商同意,子女被领回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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