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监视居住决定书严重嘛?
释义
    律师解答: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7: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