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税前补发(工资),是指在本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列支的各项工资费用,在计算所得税前均列作扣除项目内。简单讲就是扣除税之前应该补发的工资;税后补发则是指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要补发的工资,次月15日前就上一个自然月实际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