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回避的情形 |
释义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回避 执法人员回避的情形:①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②本人或其近亲属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③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④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回避的。 驾驶综合执法车辆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理 综合执法车肇事逃逸的处罚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回避办法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回避有以下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行政执法原则包括 行政执法中应遵循的原则: 一、须遵守依法行政原则; 二、须遵循讲求效率原则; 三、应遵循合理性原则; 四、应遵循正当程序原则。 行政执法的种类 行政执法的种类有: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诉讼法》 该内容由 庞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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