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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绍兴嵊州律师:税款、债务与遗产的财产的关系
释义
    绍兴嵊州律师
    民法典:
    第六编  继    承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绍兴嵊州律师解读:
    对于遗产的继承,还需要考虑到税务、债务与遗产先后的区分。税款系法定的义务,一般有优先的效力。但债务的行使并不具有先于的优先权,尚需要有法院判决来确定并强制执行,才能对相应的财产作执行。
    这条规定只是写明:不得妨碍,但并不是说债务与税务一定就具有先天的优先于遗赠的法定效力的。
    况且,如果继承人没有生活来源,且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则还需要保留该继承人相应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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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2: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