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是按员工实际工资缴费,如果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才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 按照规定是要求: 工资高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的,按员工实际工资缴费; 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 有些单位为了节省成本,按最低工资或者一个低于员工实际工资的数字为基数为员工购买社保,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但现在大部分企业都只交最低基数,效益好的单位可能会交高点,普通的企业都是交最低基数的) 劳动者遇到少缴社保的用人单位,应当收集好相关证据,直接 申请劳动仲裁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实际工资数额为基数缴纳社保,并补缴不合法缴纳期间的费用。 法律客观: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