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治安拘捕不可以带手机进去。 行政拘捕的特点如下: 1、行政拘捕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捕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捕不同于刑事拘捕。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举措;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章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举措; 3、行政拘捕不同于司法拘捕。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章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举措; 4、行政拘捕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举措; 5、行政拘捕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法律依据:《拘捕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 被拘捕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捕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捕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捕所的管理规章,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