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合作医疗是否可以报销生育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生育费用。 在有合法生育证的情况下,新农合可以报销生育费用,买了农村合作医疗,合法出生,手续齐全,就可以报销,要提供缴费发票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准生证,身份证,农村合作医疗证等。 门诊报销标准如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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