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平衡维护被告人的权益和公众的利益?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维护被告人的权益与保护公众利益之间常常存在矛盾。为了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程序和原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对于犯罪的指控,以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确实、充分为原则,认定被告人有罪前应当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代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因公诉人的疏忽或者过失,致使被告人不能及时提出抗辩意见,或者未能提供证明,或者未经法定程序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应当撤销原判决或者裁定,重新进行审判。” 在保护被告人权益的同时,法律也强调了公众利益的重要性。加强证据审核和程序规范,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建立完善的教育、监管等预防措施,防止犯罪的发生,从源头上保护公众利益。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公众利益的最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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