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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遗嘱的程序和条件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公证遗嘱的程序的程序如下:1、立遗嘱人向公证部门提出申请;2、立遗嘱人提交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3、公证处审核立遗嘱人提交的申请,决定是否受理;4、申请审核通过后,公证处对遗嘱所涉及的事项进行审查;5、审核通过、办理遗嘱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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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