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盗伐林木罪的认定: 1、侵犯森林盗伐罪的对象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森林的所有权; 2、盗伐林木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森林保护法律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和其他森林的行为。只有大量被盗伐木才能构成犯罪; 3、盗伐林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盗伐林木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说,明知树木不属于本人或本单位,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盗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