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的赠与可以撤回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如果是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并且对方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当事人双方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未领取离婚证的,可以撤销,因为离婚协议还未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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