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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许可受理的形式审查范围是什么?
释义
    行政许可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只关注申请材料的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实质审查则进一步审查申请材料的内容是否符合条件。行政许可申请涉及第三人重大利益时,利害关系人有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行政机关应公正对待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确保公正的程序参与和表达意见的机会。
    法律分析
    一、行政许可受理的形式审查内容有哪些
    所谓形式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仅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备进行的审查,即审查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作审查。对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以方便申请人,提高行政效率。
    什么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一般人依法负有不作为义务的事项,在特定条件下,对特定对象解除禁令,允许他作为的行政活动。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立法界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由此可见,行政审批是按审批主体所作的界定,即由行政机关做出的审批行为,面比较宽。而行政许可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对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内容是准予申请人从事特定活动。
    二、行政许可实质审查的内容
    所谓实质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不仅要对申请材料的要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对于申请的实质审查,有的可以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即通过申请材料的陈述了解有关情况,进行审查,但有的实质审查还需要进行实地核查,才能确认真实情况。
    行政许可中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权和申辩权是什么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第三人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享有知情权,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正是公正原则的体现。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行政相对人享有知情权以及程序的参与权是行政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在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当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第三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会对第三人的利益产生影响,行政机关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告知利害关系人,给予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充分表达自己意见并为自己辩解的机会,行使其知情权和陈述权。
    2、公正的程序要求程序参与人在程序中受到平等对待。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中应保持一种超然的态度和地位,不得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任何一方存有偏见和歧视。
    结语
    行政许可的形式审查主要关注申请材料的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而实质审查则涉及申请材料内容是否符合条件。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在行政许可过程中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行政机关应当公正地对待各方,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平等性。这些原则的遵守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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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