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不能补缴。具体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2、如果未缴纳的,则职工在生育期间不享受相应的待遇,且一般也不能补缴。 一、缴纳生育保险的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二、办理生育险的材料如下: 1、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医疗费收据原件; 5、 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6、 提供本人银行存折及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