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抱养孩子怎么登记领养证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抱养孩子登记领养证明的方法: 一、必备材料:单位证明、个人申请、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 二、办理手续:到居委会领取证明表一式两份级审核后报区计划生育局审批; 三、收养条件: 1、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 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不受无子女、只能收养一个孩子的条件限制; 3、收养其他弃婴,必须无子女,只能收养一个子女; 4、收养非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还必须提供被收养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当地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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