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改非房屋补偿办法 |
释义 | “住改非”是在拆迁补偿中对住宅改成非住宅的一种特定的称谓,所谓住改非,又称住改商,指的是原本用作住宅的房屋,由于其临街或者具有其他地理位置上的优势,房屋使用人将其改变为为商铺进行经营。拆迁时,被拆迁房屋房产证上标明的用途为住宅,但被征收人在经营时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实并有纳税记录,其住宅实际用途已经发生改变 一、非住宅业主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非住宅业主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的建安重置价格加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迁房屋的建安重置价格,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要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 3、其他非住宅房屋、住宅房屋附属的棚屋和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相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等等。 二、商住房拆迁如何赔偿 商住房遭遇拆迁时,政府拆迁部门应当给予以下补偿: 1、房屋价值补偿; 2、临时安置补偿; 3、搬迁费补偿; 4、搬迁奖励、补助。就上述补偿,政府拆迁部门应与被拆迁人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确定具体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自家商用的住房遭遇拆迁时,政府拆迁部门是否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要根据实际情况判。 商住房拆迁按照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赔偿,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搬迁补偿费用。 一般来说,如果自家商用住房符合以下条件,政府拆迁部门应当给予停业停产损失补偿: 1、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中记载的住所与被拆迁房屋地址一致; 3、住宅产权证中登记的产权人,从未作出任何放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书面承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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