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集资房是什么 |
释义 | 集资建房一般指的是建设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经市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 向特定的对象集资并供应住房的一种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单位集资房的产权是属于单位的,员工不得随意买卖。 一、经适房和市直拆迁房有哪些区别? 1.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2.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3.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而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安置房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因此不能像商品房那样买卖。 二、单位自建房可以买吗 单位自建房可以买。对单位自建房的规定如下: 1、单位自建房的使用权是以划拨的方式取得,同时可以享受到国家很多其它优惠政策; 2、如果是职工全额集资的话,那么以后可以办理到全部产权,产权证到手后是可以进行买卖的; 3、如果是部分集资,产权就只能办理部分产权,另一部分产权属于单位,要想转让需得到单位的同意,并且单位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开发房地产应遵循什么基本原则 开发房地产的原则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 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