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发生 民事纠纷 以后,当事人各方可以选择多种处理方式,如,让信得过的人或者有调解权的基层组织组织各方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有 管辖权 的法院起诉,需要先申请仲裁的案件,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