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意定监护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意定监护制度,具有普遍保护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重大意义。 办理意定监护人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监护协议书,然后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意定监护协议应当明确意定监护事项、监护职责、监护条件实现的确认方式、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意定监护人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1、监护协议的被监护人在签订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意定监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3、意定监护的监护人也应该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4、意定监护协议书一定要进行有效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