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负责党委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党委会议和党员(党员代表)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贯彻党委的决议和决定;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和党员(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 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 三、 负责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党建目标的实现,及时准确地完成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四、 负责党委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与管理。 五、 负责党委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搞好党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党章》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