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案件受理费用? |
释义 |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0元至1000;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四百元;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五十元。(八)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财产案件中请求数额与实际不符的,如何计算?财产案件中请求数额与实际不符的,案件受理费按人民法院核定的实际争议数额计算收取。 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1)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一般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纠纷案件受理费一般为3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每件收取80元。比如相邻关系纠纷等。法条提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二项。 打官司交不起案件受理费怎么办?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中,通过对当事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救济措施,减轻或者免除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负担。司法救助是保证当事人能够正常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当事人需要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的,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法条提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二款、第五十条。 提起诉讼案件受理费谁承担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2、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1)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3)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3、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的,或 者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民事财产类案件受理费是多少 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规定对诉讼标的额分段计算,之后相加,所得总数即为应收额。 不交案件受理费会有什么后果?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逾期不交纳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的,由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所以建议你要先申请司法救助。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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