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看守所是不能以个人名义参观的,只有等到监狱开放日。才可以参观。有些城市出台了相关的参观办法,警方将进一步开放公安监管场所,并为此启动网上申请功能,欲前往看守所、拘留所参观的市民,可进行网上报名。以北京市为例,市公安局制定了《监管场所对社会开放工作规定》,明确了公安监管场所的开放时间、开放对象、开放内容和申请审批程序及注意事项,市民可登录市公安局网站查询。 法律依据:《北京市公安监管场所名录和对社会开放工作指南》第四条 申请参观人员下载《申请参观北京市公安监管场所审批表》,如实填写后,发送至拟参观的监管场所,办理申请参观手续。新闻媒体记者(含境外及港澳台媒体)申请参观、采访公安监管场所,需按照《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布及舆论引导工作规范(试行)》(京公办字〔2011〕755号)规定,经北京市公安局办公室新闻中心审批同意。监管场所受理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查验、留存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组织的介绍信,以及所有参观人员身份证、人大代表证、政协委员证、律师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经所属分局或业务总队外宣部门审批同意后,通过电话告知申请人参观时间。因故不能或暂时不能安排参观的,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同时,向监管总队进行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