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复核后交警还调解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复核后,交警部门会进行民事赔偿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当事人应如何申请审查? 1.当事人应当自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复审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复审申请应当明确提出复审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请注意,超过三天后将不接受审查;对同一事故的审查仅限一次。2.可以向作出事故认定的交警部门(交警大队)申请。交警队在接到复核申请后2日内,将复核申请及事故案件档案移交上一级交警部门(交警支队事故处),直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通常为交警支队事故处)提出申请。交警支队将通知作出事故认定的交警大队,并自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事故案卷移送支队。 二、如何找到复查的理由和依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客观、全面地记录了事故的基本事实,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的错误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人、车、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平。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各方责任不公平,应重点关注“事故中各方行为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当事人是否已经逃逸,以及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等。 综上所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最终目标是案结事了,当事人最关心的是损害赔偿,因此损害赔偿能否调解成功显得更为重要,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的基本事实记载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可以在复核申请中对相关情况及证据予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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