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交房的业主需支付物业费吗? |
释义 |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后者交纳费用时,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未出售或交给买受人的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法律分析 业主不用给。《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拓展延伸 未交房的业主能否免除物业费支付义务? 未交房的业主在法律上是否能够免除物业费支付义务是一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问题。一般来说,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在购房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物业费的支付责任。如果业主未交房但已签订了购房合同,通常仍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合同条款、法律规定等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未交房的业主咨询专业律师或与物业管理方进行沟通,以了解具体的法律责任和权益。总之,未交房的业主在法律上可能需要承担物业费支付义务,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合同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结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于未交房的业主是否能够免除物业费支付义务,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而言,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业主通常需要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合同条款、法律规定等而有所不同。建议未交房的业主咨询专业律师或与物业管理方沟通,以了解具体的法律责任和权益。总之,未交房的业主可能需要承担物业费支付义务,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判断。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