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车位个人买卖合法吗 |
释义 | 小区车位大体上有三种,有产权车位,人防车位,无产权车位。第一种最简单,产权在谁名下就是谁的。第二种最常见,产权属于政府,但是开发商可以对其进行经营管理(法律规定谁投资谁管理使用,但是开发商投资还是业主投资有争议)。 一、车位产权证没办之前如何更名 1、办理车位送件时,买方必须提供与车位同一小区自己名下的产权证,因为车位按照规定只能卖给本小区业主。 2、办理车位出件时,房主一定要提供一手车位原值发票,该发票若没有,需到开发商处去补开,不能到房产局档案馆调档(如果房主买的也是二手车位,房主在发票丢失的情况下可以到档案馆调档)。 3、有的车位是没有产权的,是70年使用权,这样的转让就无法过户,也不存在税费,卖方与买方签署车位转让协议并到物业更改联系方式,卖方将车位合同与发票转交买方即可。 4、一般情况,车位分产权车位和使用车位,产权车位则按照上述缴纳相关税费;非产权车位和房子是捆绑的,房子过户后,按地下室的方式更名即可。另:小区车位只能过户给小区内的业主,不可以单独卖给其他非小区业主。 二、民法典对小区地下停车位的规定 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至于具体价格,原则上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开发商应当依据诚信原则,以市场价为依据。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根据规定:小区车位大体上有三种,有产权车位,人防车位,无产权车位。 三、是不是车库收据在谁手里就有产权 车库收据在谁手里,这个人不一定拥有产权。收据只是交易的凭证,不能作为产权的证明。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地下车库的归属是属于所有权者。至于谁是所有权人,那就得看购房合同的约定了。有些销售方为了吸引购买者,以购房送车位的形式销售。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是属于房地产开发商了,当然作为业主是可以把它买下了,并且会得到相关的不动产证明的证件。如果没有购买,一般都是由物业管理的人负责收费,以出租的形式暂时处理这些车位。如果是以租赁的方式的话,那么业主是没有所谓的优先权的。那就是得讲究先到先得了。而这些车位也不可能归于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总之,收据不能作为车库产权的凭证,但是一般情况下,拥有车库产权的人,手里也会有车库买卖的收据。判断车库产权在谁手中,主要看他手中是否有合同来证明车库的产权属于他。所以判断产权归属的凭证是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