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不作为如何留取证据 |
释义 | 一、物业不作为如何留取证据 (一)首先你要准备好《物业服务合同》,看合同中你当时和物业是如何签订的; (二)照片是必须的,例如:合同中约定每日清扫楼道,那么你家楼道有几天没人扫的照片要有,合同中约定设备设施完好率要到98%,你家消火栓枪头丢失很多天没有不全等等; (三)建议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有些涉及的问题有定论,如果解释里不支持的话,就没有必要上诉了。 二、业主的车辆在小区内被盗的情形 1、业主的车辆在小区内被盗,此时业主应当对如下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1)将车停放在车位或车库的事实; (2)尽到了该尽的防范义务,如车门锁、报警装置的完好性等; (3)车辆的价值。 2、物业公司应承担的举证责任是: (1)小区内治安状况的总体情况。总体情况良好,可以证明物业公司在履行安保义务上是没有过错的。如果总体情况不好,正如前文所述,经常有打架斗殴,失窃失盗现象发生,就可以认定物业公司有过错。 (2)各种制度是否健全及遵守情况。 (3)必要的设施、措施及配备的相关人员的情况。比如,小区与外界通道是否设置了门卫及值班记录,值班记录主要用以证明有人值守。从常理讲,要求门卫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登记是不可能的。 (4)在主通道及统一停车车位或车库周围设置的防范措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夜间巡逻、电子监控设施、单独的值班室及值班人员等等。防范程度应当与业主支付的服务费对等。正如你不能要求豪华宾馆与一般招待所对住宿顾客的人身、财物的安保注意义务是一样的。 对业主而言,“利之所归,损之所归”,即财物损失的风险由业主本人承担,这是民法一个被普遍遵守的原则。业主人身及财物损害的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期待刑事案件的侦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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