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临时消防水一般超过六层,即24米以上的建筑物就要设置。设置应小于100毫米,栓口直径应为 65 毫米,每层栓口不应少于两个,并保证 一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施工任何一点,栓口应在每层均匀布置,每层栓口处应设置水带和水枪。 法律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以下统称消防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