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一、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民法典》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