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道被告住址,起诉状中是否可以提供被告工作单位地址?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不知道被告住址,起诉状中是否可以提供被告工作单位地址? 1.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不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但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 2.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3.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判决所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于钱是否能要回来,那要看以后的执行情况的,现在无法判断。 二、起诉应符合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是公民的,应出示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离婚案件还应提交结婚证,遗失结婚证的,必须由有关机关出具婚姻情况证书。 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企业代码证等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证明材料 提交与案件有关的票据、信函、文件、证书、证明、合同、鉴定结论、借据、字据等。必须出示证据原件,同时提交证据复印件。 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 2、诉说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综上所述,不同于被告的身份证,如果要起诉对方但却不知道被告的住所地在哪里的话是很麻烦的,法院是有可能不会受理的,因为拟定交了起诉状法院是要按照按照该起诉状上被告的具体地址来送达的,如果不知道地址的话就无法正常送达。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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