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合同纠纷怎么立案 |
释义 | 法院审查后立案。 法院立案如下: 1、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2、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3、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调解解决。若本单位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用人单位或劳动者都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成功,则双方达成的协议必须遵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条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3.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仲裁解决。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或者双方不经过协商、调解,任一方均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另一方都可以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规定: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4.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诉讼解决。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除去涉及劳动报酬的两种争议情形外,劳动争议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因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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