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去逝后可领什么钱 |
释义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未参保者则由所在单位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 法律分析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由所在单位支付。 拓展延伸 职工去世后的福利待遇有哪些? 职工去世后,其家属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福利待遇。首先,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家属有权获得丧葬补助金,用于支付丧葬费用。其次,家属可以申请丧假,获得一定的休假时间,以处理丧事和安抚家庭成员。此外,根据社会保险制度,家属还有可能获得一定的丧失抚恤金,用于补偿家庭经济损失。对于职工的子女,他们可能有资格享受孤儿补助金,用于教育和生活费用。此外,一些地区还提供丧偶津贴和住房补贴等额外的福利待遇。具体的福利待遇标准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家属应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劳动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获得应有的权益。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由所在单位支付。家属还可享受丧假、孤儿补助金等福利待遇。详细标准和申请流程因地区和政策而异,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劳动法律专业人士,确保获得应有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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