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办养老院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办养老院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养老机构的申报与审批过程:首先是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申办人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并向所属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做出同意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办人。其次是养老机构的开业审批,包括: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大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其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3.服务场所的所有群证明或租用合同书。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再次就是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补交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手续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4、其他相关材料。养老保险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 该内容由 肖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