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最新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信用卡诈骗罪最新规定是什么 1、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规定。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哪些情形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2、不能将透支时的恶意简单等同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应结合此后的催收还款行为来认定。透支时有恶意但能及时归还的,不应认定其非法占有的目的;透支时有恶意且未能及时归还的,才可确认其非法占有的目的。另一方面,即使透支时是善意,但如果超过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同样应认定其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以犯罪论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