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迫领取婚姻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和保障?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被迫领取婚姻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和保障? 被胁迫领结婚证没有婚姻效力。可撤销婚姻是指被胁迫结婚的一方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被胁迫结婚是可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补领婚姻证书程序 当事人备齐证件、证明材料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填写《申 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登记员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声明书-登记、发证。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 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就目前而言我国尚未对结婚年龄做出修改,对于结婚证的遗失,其实只要相关部门提供一定的证明材料,就可以拿到新的结婚证。所以当遇到这样的问题时,不要太着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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