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欠条在以下情形中无效: 1、欠条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出借人明知借款人为了进行非法活动借款仍出借的; 3、欠条内容违反公序良俗; 4、欠条具有可撤销事由,被依法撤销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 法律约束力 。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