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民身份证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即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居民身份证法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因居民身份证办理过程中的错误,给公民个人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给有关部门造成管理上的困难。居民身份证在办理过程中出现错误,使得居民身份证记载信息有误,一般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来可能公民自己填写有误,造成了错误的发生;二来有可能是公安机关具体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工作人员,由于疏忽大意而造成了居民身份证在登记项目中出现错误。但不管是由于哪种情况造成的,根据这一规定,在发现错误后,公安机关都应当及时给予更正。这样才能使居民身份证反映真实信息。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上述原因发生居民身份证的登记项目错误的,应当是公民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的过失造成的,而不应当是故意造成的。如果是公民的故意行为,就有可能属于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是一种要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果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的故意行为,就可能属于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的“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因此要将过失和故意两种情况加以区分。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